1、政策法规处负责拟订全省环境保护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担涉及环境保护的政策制定工作,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处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宜。
2、承办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承担外事工作。
3、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4、环保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内部设有多个关键岗位和职位,具体包括污染控制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生态科以及办公室和开发科等。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确保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维护。污染控制科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污染控制策略,监督和管理污染物排放,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的内设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以下是主要的14个部门及其职责:办公厅: 负责日常运转工作,包括文电管理、会务、机要、档案等,同时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6、主要职能 第一 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 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