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优惠内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环保税减免优惠政策如下: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对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环保行业税收优惠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从事此类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制定并公布。技术转让所得方面,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此外,对除规模化养殖以外的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情形,均免征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包括:鼓励集中处理。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均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鼓励资源利用。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优惠内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在以下情形之一,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因此不需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免征环境保护税是指对某些特定的环保税收项目实行的免征政策。详细解释如下: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含义 环境保护税是一种针对污染排放和环境破坏行为征收的税收,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环境资源。
环保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污染物。对于非应税污染物,例如一些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不良影响的物质,不属于环保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环保税。达到环保税收优惠条件的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对节能环保项目或者企业进行一定的税收减免。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免交环保税:达标排放情况 对于企业和单位来说,如果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就有可能免交环保税。所谓的达标排放,就是指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因此可能免交环保税。
【答案】:C 选项A: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照章征税。选项B: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场合: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环保税的优惠政策,比如对于采用清洁能源、节能减排技术等进行减免环保税。这些政策旨在鼓励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可持续发展。详细解释:环保税是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一种税收。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优惠内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